办理对象:东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办理方式:东莞普悦泰全程代办
办理条件:
1.不涉及国家规定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以及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条目;由于非关联并购、吸收合并等方式,非外商投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属于备案管理范围。】
2.不涉及国家规定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以及不属于准入范畴的限制性措施,详细请参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2015年10月份颁布)。
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2.外商投资企业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或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3.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5.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7.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变更事项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8.涉及外国投资者以符合规定的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需提供获得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东莞普悦泰公司可以代为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如不明之处,可以随时来电咨询,对于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