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专利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持有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如今信息发达的时代,是知识立国,品牌创先的时代。而知识产权的维护又是品牌开发的前提条件。
A、专利以下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可以保护产品、方法、工艺和实用新型不能保护的内容,实用新型保护产品结构,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外形、形状和图案。
B、专利申请的原则是:谁申请权利归谁;谁先申请权利归谁。
C、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需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内容写成完整而详细地加以说明,其内容公开的充分程度要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依照说明书能够实现为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名称;
(2)所属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现有技术的状况及存在的缺点;
(4)发明内容:包括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写明要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以及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
(5)提供附图及其说明;
(6)对照附图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方式(可举多个例子)。
D、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供产品样品或符合要求的照片或图纸,并作必要的说明。
E、申请外观专利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外观设计图或照片,该外观设计的清楚表述;图不大于210毫米×297毫米(A4大小);照片不大于160毫 米×160毫米(A4的一半)。
2.外观设计的中英文名称;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姓名或名称和地址;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供在先申请的国别、申请日、申请号。
3. 优先权证明文件,在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提交,可以补交;
4. 若申请人非外观设计人,需要一份申请人有权获得该外观设计的声明。
5. 转让证明,当申请人和优先权申请中的申请人不一致时提交,可以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补交。
注册处收到申请后即给出申请日及申请号。
审查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形式上的规定。
外观设计申请符合形式上的规定,则将被记入外观设计注册记录册,知识产权署将发出注册证明书,在宪报刊登公告。
外观设计的有效期最长为自提交日起25年。申请人如希望取得25年的保护期,应当在申请日起每5年届满前缴纳以后5年的续展费用,否则外观设计注册的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