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对背信用证与转开信用证案例
一.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0万合同,中间商以0万与进口商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纽约OPQ公司, 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开出一个L/C,0万(此证称为母证),
转开L/C 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我行向出口商转开出一个L/C, 0万,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0万的发票,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成0万,离岸银行将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0万给离岸银行,离岸银行解付0万给出口商银行,余额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
背开L/C.中间商向离岸银行提交100%的保证金,即0万, 离岸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出口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的背开L/C .然后发货,交单给离岸银行仪付,发票全额0万,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当场向出口商银行解付0万, 同时通知中间商买单,中间商授权离岸银行对外解付,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中间商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出口商发票0万改成自己发票0万,将有出口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离岸银行议付.离岸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向进口商寄单索汇,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离岸银行解付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两者区别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转开L/C 如操作不慎,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
4.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才能取得货款..
5.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
下面是对转开信用证的流程的一个介绍:(以渣打银行为例)
一. 开证方A通过其开证银行开信用证到某香港公司B即第一受益人(例如:开户行为渣打银行),此信用证称其为母证(MASTER LC)
母证上必须注明以下条款:
The master L/C must show:
40A: IRREVOCABLE TRANSFERABLE
47A: THIRD PARTY DOCUMENTS ARE ACCEPTABLE.
47A: THE L/C CAN BE TRANSFERRED BY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ONLY.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must be the advising bank and the negotiation bank.
二. 某香港公司B的开户行收到A 开过来的信用证后会立即通知B,将信用证传真给B,然后B根据信用证内容,填写一份转让信用证申请书,(格式有我行提供) ,填完后签字盖章后传真给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会尽快将此信用证转开给第二受益人C.
三. 第二受益人C收到银行(如渣打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后安排出货,然后按照信用证要求将相关单据寄到我行来议付.
四. 银行收到第二受益人的单据后马上会通知第一受益人换单,即一般更换发票和汇票,要求第二受益人尽快将单据寄到银行,银行收到后将单据寄到开证行去议付.
五. 开证人收到单据后,付款或承兑.如是即期信用证,即会将相应款项打入银行,银行会将分别将相应的款项分别入第一和第二受益人帐户.操作结束.